司法鑒定學習交流會
隨著湘軍公正(湖南)項目管理公司不斷發展,業務范圍越來越廣,但市場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培養出自己特有的業務類型,務必會提高自身競爭力。
因湘軍咨詢集團比較重視,司法鑒定一直是公司做得比較好的特有業務之一,在執業過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典型問題,為了降低自身風險,提高執業能力,湘軍公正(湖南)項目管理公司土建一部組織了一場司法鑒定學習交流會。
本次交流活動由一部注冊造價工程師魯智武主講,主要根據往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結合實際案例交流了如下主要問題:
一、“四大類”以外鑒定相關問題
依據《司法部關于嚴格準入嚴格監管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的意見》(司發〔2017〕11號)明確四大類鑒定為: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類、環境損害類司法鑒定,其它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不予準入登記。所有“四大類”以外司法鑒定機構從《司法部關于嚴格準入 嚴格監管 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的意見》(司發〔2017〕11號)2017年11月22日下文日起停止以司法鑒定機構名義受理新的司法鑒定委托。
工程造價鑒定為“四大類”以外的鑒定。此《意見》出臺后湖南省2018年為過渡年,在2018年執業過程中因專業人士對相應政策不太熟悉,基本每次庭審質證注冊造價工程師都被懷疑身份。
工程造價鑒定在司法行政機關停止登記管理后,根據相關規定,依然可以根據行業資質接受委托從事鑒定。
對于“四在類”以外的鑒定委托問題整理出如下資料,供參考:
(1)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1084號建議的答復》(法辦函〔2015〕433號)給傅莉娟代表的回復中表述 “目前,產品質量鑒定、建筑工程質量鑒定、工程造價、會計審計、評估等各類鑒定,早已分別由國家質檢總局、建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國務院相關行政部門進行管理,并且早已通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對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條件進行規定。
(2)“四大類”外司法鑒定管理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對外委托鑒定、評估、拍賣等工作管理規定》法辦發[2007]5號所明確的,“其他類別的專業機構、專家名冊由相關行業協會或主管部門推薦,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選錄編制”。
一、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的規范《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范》(GBT 51262-2017)的部分條款解讀
本次交流會對住建部頒發的《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范》(GBT 51262-2017)的部分條款進行了解讀,著重講了規范中的術語部分、基本規定部分。對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依據、工程造價鑒定的方法等依據《規范》結合我們實際操作過程中的錯誤實行相應的講解,根據案例汨羅屈原區法院委托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在無依據的情況下怎么鑒定以及風險規避。
一、司法鑒定的流程
本次交流會對司法鑒定流程簡單闡述,著重闡述了風險,如衡陽仲裁委托的司法鑒定,由于流程的不規范,接業務的業務員不作為最后落得退款的后果,應該引起高度警覺。
二、公司業務流程的風險
本次交流會提出公司業務流程中出現的問題,公司流程簡述如下:業務承接人承接業務上公司系統之后,一審成果交二審,二審成果交三審,三審后蓋章。根據案例懷化中院委托的司法鑒定,因蓋章情況而引起二審庭審提出質疑,出具正式報告時,章應不應該蓋、怎么蓋,必須根據司法鑒定規范實施。
本次學習交流會除了土建一部成員全數參加,還有其他部門的同事的主動參加,集團市場部、綜合部的同事也積極參加,本次活動對于業務的發展和承接、執業、管理都提供了參考建議,大家根據執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業務承接過程中的一些疑問作了交流,氛圍積極向上,對每一位同事提高風險意識及執業水平都有很大的幫助。